朱洪超(当时药品管理局跟公安局一起受理的案子,药品管理局的人找我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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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名片
- 中文名朱洪超
- 性别男
- 国籍中国
- 出生日期1959年
- 生肖猪
- 毕业院校复旦大学
- 职业职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
- 代表作品《律师制度与律师业务》
- 主要成就“上海市优秀法律顾问”、“上海市十佳优秀辩护人”
人物履历
1979年 - 1983年,在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学习。
1983年,在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执业,担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。
1983年 - 1986年,担任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1993年 - 1996年,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外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学习。
1986年 - 2013年,担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2001年,当选首位民选执业律师会长。
2019年10月,卸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,不再担任万达信息其他任何职务。
2021年05月,受聘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。
2021年09月,被聘为新一届上海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。
荣誉成就
1988年,荣获“上海市优秀法律顾问”称号。
1989年,荣获“上海市十佳优秀辩护人”称号。
1998年,荣获1997-1998年度“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2002年,荣获“中国律师政坛论文评比二等奖”
2004年,荣获2004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“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2013年02月,被国务院授予“政府特殊津贴”殊荣。
个人著作
《台湾债法》
《律师制度与律师业务》
《中外国家赔偿法理论与实践之比较研究》
《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对我国宪法解释的借鉴》
网友对朱洪超的疑问及解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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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药品管理局跟公安局一起受理的案子,药品管理局的人找我...
委托代理人:朱洪超,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。 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):上海市徐汇区卫生局。 法定代 行政处罚案例 人看过 江沃鸿律师 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缓刑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