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威胁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,而是属于可撤销婚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,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,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。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
胁迫婚姻如何申请撤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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